嘩,靚仔喎

嗑華仔的小號

阿飞正传是部想说多可以多说、想说少也可以保持缄默的片子,早几年的我可能会更喜欢它,毕竟写同人时还用过类似的梗。只是在当时流行的自由鸟的传说里,那种鸟虽然也是落地即死,但它却有足足三只脚,与电影里的鸟正好相反。这些年自己跑到地球这边,反而不像少年时那么中意这种意象,然而似乎也不是完全入世的心境,有些像最后与旭仔对话的超仔,一条火车过道之间,纵然是背道而驰的人生,也能为对方送终。

都说阿飞正传才是风格形成的开始,蠢材如我却没看出它与旺角卡门有很犀利的不同。它的故事线很清晰,于我而言没有漂浮的镜头和不知所云的台词,前二十多分钟也没有我之前想象的那么闷。不过出于拳拳粉丝心态,华仔28分的出场还是让我大舒一口气,产生了如盛夏结结实实下了场大雨的感觉。他的镜头多半在暗处,不是细窄的楼梯口就是夜里的楼群,但他身上总有一点两点的光,像是雨披上水迹的反光、眼睛里的亮点、甚至黑皮带上路灯的光泽,把人的注意力一下子就吸引过去。小警察时期的超仔说话与行动多感沉稳,肩膀直挺,手臂规矩,脸上的表情都不多,与平时的“华仔”大不一样。他很入世,论证人比人气死人时用的是最浅显的道理:别人能换新衣,而自己不行。与终身处在寻根焦虑中的旭仔不同,他有妈妈,还会为了母亲而选择近处的工作。他喜欢女孩子的方式是陪她说话,听她说话,几乎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一个华仔的角色(此处为褒义)。

制服是个神奇的东西,是归属感的象征。小警察时期超仔的警帽是个有趣的道具,他刚遇见苏丽珍时总戴着,走那段夜路时摘下来,手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往后显得略略有些不安,说到自己没钱时又戴上,等电话的时候摘下来,起身离开时又戴上。帽子是他的身份,也是他的盔甲,他靠帽子将自己与世界稍稍隔开,摘下来时便是动了真心。我很喜欢走夜路的那一段,尤其想到旺角卡门时话没说过几句先滚在一起的两个人这边厢隔着半米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就觉得好玩。末尾处苏丽珍问他独个儿每天这么走会不会闷,小警察看了看女孩,才说也不会闷啊,嘴角有一丝没藏好的笑容,说罢又看了女孩一眼。恋爱的滋生如此生动而隐晦,不消说,已经把观者带了进去。

跑船期的超仔脱下警服,大概是为了不和旺角的表哥搞混,特意套了件有些文气的格子衬衫在外面,行为举止比套在警服里时要放得开。餐厅一场被当地的混子割了胸口,像是敲破蛋壳似的把原来那个警察叫了出来。左轮六发子弹打了五发,每枪都是一个方向,每枪都瞄准上半身,手臂笔直,眉毛连抬都没抬,与那个总是目如困兽的表哥真真正正地不同。

旭仔活在过去,他有种自毁倾向,报复自己的方式是自毁,报复别人的方式同样是自毁。超仔则相反,他活在现在和未来,他会乐观地认为人生还很长,会见到更多的东西,即使刚从阎王那绕了一圈。在最后的对话里,镜头一直定格在超仔身上,将近两分钟的长镜头,华仔演得很有味道。他是整部电影里唯一一个能好好听人说话和好好说话的角色,那让他在这一群拧巴的人中显得尤为珍贵,也得以目睹了一段拧巴的人生走向终点。两分钟内,光线随着火车忽明忽暗,他说话时便亮起来,他不想说时就暗下去,仿佛他还是小警察时手中拿着的警帽。

我没有看过花样年华,看简介和剧照总有些想笑,仿佛是为了让故事能脱离旺角而将苏丽珍进行了一定的阶级跃升,从一个和阿飞纠缠不清的小售票员,成了一个穿得起27件旗袍的太太。她最终给超仔打了电话,只是电话没有人接,想来超仔也没有去尝试免费看球。最后的对话中,超仔问旭仔是否还记得一分钟,旭仔一句点破,他们三个其实都没有忘记彼此。人说忘记了,大概也是一种盔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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